澳门新莆京app7748山河(中国)官方网站|vip认证

中国政府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不动产登记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和办理。

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不动产登记

(二)子项名称:

(三)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四)项目编码: 12003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确认。

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四)《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国土资源部委托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直接办理在京中央单位国家机关用地的土地登记和发证。”

受理机构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决定机构

澳门新莆京app7748山河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二)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取得主管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登记的证明文件(《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第7条);

2.取得合法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或权利证明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6条)。

(三)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2条):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分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

 

 

2

权籍调查成果:

(1)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

(2)宗地界址点成果表;

(3)宗地图。

原件

1

纸质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原件

1

纸质

 

 

4

核发过土地权利证书的提交土地权利证书

原件

1

纸质

 

 

5

有地上建筑物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合格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门楼牌编号证明信等地上物权属证明文件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6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属于境内金融企业法人、保险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等材料;

(2)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委托办理的,提交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7

主管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登记的证明文件

原件

1

纸质

 

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报送方式提交材料。

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材料;

2.受理:窗口接件,并当场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如不符合受理条件,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告知申请人;

3.审核: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如需实地查看,到现场实地查看;如需公告,进行公告;审核中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进一步提交补正    

4.材料;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做出不予登记决定,告知申请人;

5.登簿:符合登记条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6.发证: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办理流程图见附件1。 

办理方式

(一)新办 1.收件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2.审核 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3.登簿 符合登记条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4.发证 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依申请变更、转移 1.收件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2.审核 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3.登簿 符合登记条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4.发证 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补证 1.收件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2.审核 申请人是否为原权利人,遗失声明的内容是否与申请内容一致,是否在网站上公告。 3.登簿 符合登记条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4.发证 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依申请注销 1.收件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2.审核 不动产注销登记证明文件应当合法有效。 3.登簿 符合登记条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2036号)

审批结果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结果送达

符合登记条件,记载于登记簿后,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权利

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二)申请人义务

1.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010-59958579

(三)网上咨询:http://www.bjgtj.gov.cn

(四)信函咨询:

部门名称: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9

联系电话:010-59958579

监督投诉渠道

(一)窗口投诉: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

(二)电话投诉:010-64409558

(三)网上投诉:http://www.bjgtj.gov.cn

(四)信函投诉:

部门名称: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

邮政编码:100013

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二)办公时间:9:00至12:00,14:00至17:30

公开查询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电话方式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

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附件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新莆京app7748山河承办:澳门新莆京app7748山河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新莆京app7748山河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XML 地图
Baidu
sogou